□代表建议
2018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刘超、陈凤翔、闫大鹏、刘发英在参加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期间,在向大会提交的《推动和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建议》,呼吁探索对未成年人有效的矫正保护制度。
代表们认为,我国目前缺乏对有不良行为或实施危害行为而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进行有效干预的制度,导致许多具有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少年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矫治,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建议未检部门主动作为,加强协作,积极探索构建对未成年人实施有效的教育矫治的保护网络。
代表们还提出,建议未成年人检察通过转介机制来连接少年司法体系和社会支持体系,将检察监督职能与社会司法保护和社会预防相结合,并向前延伸,成为社会专业队伍的孵化器和平台,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良好的社会支持服务体系。
□最高检答复
最高检在答复中表示,经过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合适成年人在场、社会调查、法律援助等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刑事诉讼特别程序的适用率逐步提高,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已基本落实。2019年,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将“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对如何更加合理高效开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观护帮教进行专题调研,先后对深圳福田精准帮教法、四川强制家庭教育等做法进行总结,形成了可复制的经验并在全国推广,有效提高了帮教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我们对近期发生的一些未成年人严重暴力案件也高度关注,”最高检表示,2019年,我们借助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的契机,在前期论证和修法过程中,明确建议将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制度上升为法律。同时,我们还对收容教养制度司法化、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处理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向有关部门上报工作建议。在实践中,我们认真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并为近200人协调提供就学、就业帮助。
最高检还介绍,2019年,我们联合民政部等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指导各地未检部门充分履行未检职能,强化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事实孤儿”司法保护工作;认真落实与团中央签订的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合作框架协议,部署在40个地区开展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与首都师范大学合作,研究制定未成年人司法社工服务标准,带动工作质量的提高和司法社工的发展。
□一线亮点
从自暴自弃到优秀社区志愿者
2018年8月,未成年人小白和小龙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移交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审查逮捕。
金水区检察院指派司法社工介入该案,对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家庭背景、社区环境、犯罪原因进行了客观评估和深入调查。鉴于二人都是在校学生,属于初犯偶犯,认罪悔罪,具有自首情节,金水区检察院对二人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根据社会调查还发现,二人已经给自己贴上了“犯人”的标签,有自暴自弃的心理和行为问题,为了帮助他们激发自身向上潜能、矫正不良行为,检察官会同司法社工专门为二人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个性化帮教方案。
司法社工邀请小白和小龙作为志愿者参加社区为留守儿童开展的“四点半课堂”活动、困境儿童帮扶等各种志愿服务活动30余场。在检察官和司法社工的共同见证下,二人从最初的被动参与逐渐转变为主动参与、积极参与,并从2000余名候选人中脱颖而出,获得了金水区2018年度“优秀社区志愿者”的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