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门峡市检察院近日出台《党建和业务“双融双促”考核办法》(下简《考核办法》),对机关各党支部实施绩效考核,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推动党的建设主责和检察业务主业深度融合。
《考核办法》从三个方面设置考核项目。一是在增强“四个意识”中,推动党建和业务“双融双促”。二是在规范组织生活中,突出党建和业务“双融双促”。三是在着力服务大局中,深化党建和业务“双融双促”。重点考核党支部是否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融入到各项检察业务的方方面面;是否把“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政治标准具体到法律监督的各个环节、各个岗位;是否带领全体党员从检察职能和本职工作出发,通过执法办案和法律监督巩固党的执政地位,通过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维护党中央权威。
《考核办法》明确将党建和业务“双融双促”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年度先进党支部、先进集体以及确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比例的重要依据,激发各党支部和党员创先争优热情,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本报记者张海燕 通讯员王飞 张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