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剑 李静贤 朱筱艳 张驰 张帆
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检察院联合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宜昌市农业农村局实地查看长江生态治理和自然资源保护情况
山东省乳山市检察院干警与海洋发展局工作人员现场监督非法捕捞水产品人员进行增殖放流
江苏省东台市检察院检察官联合公安干警对一起在黄海湿地区域内非法排放酸洗废液案件进行现场调查
北京军事检察院和北京市房山区检察院检察官讨论研究现场勘查方案
陕西省榆林市检察院检察官现场查看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情况
版式设计:王晓杰
关键词:
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
2020年12月,我国第一部流域专门法律长江保护法出台了!长江经济带横跨我国东中西三大区域,既是我国经济重心,也是重要的生态宝库。2020年1月至11月,为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093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526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共计2980件;支持有关机关组织提起诉讼118件。
当好江堤“守护者”
湖北省团风县地理位置独特,万里长江至此一分为三,左江、右江与中江将两个大沙洲紧紧环抱,团风便为江河湖泊中的高地,形成一道天然挡风屏障,港口条件优越,常有船只泊此避风,故名“团风”。近几年,我院按照上级部署,不断加强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工作,围绕本地影响重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开展“清采砂、清违建、清堆物、清垃圾”小专项整治行动,办理了一批相关案件。
2020年6月上旬,一名群众在我院公益诉讼“随手拍”平台上传了3张照片,举报一家企业在长江支流举水河河道内搭建违法砖混结构建筑物,从事预制板的生产经营。经过现场勘查,我们发现河滩上有4间厂房,周边铺满了一个标准足球场大小的预制板,不时有来往的大货车来运输预制板,货车碾压过的江滩坑坑洼洼,现场灰尘漫天飞舞,这种行为已严重影响即将到来的防汛工作。经过与团风县水利和湖泊局进行案件磋商后,在汛期来临前,将厂房全部拆除完毕,恢复河滩原貌。
作为一名生活在长江边的检察官,我对自己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充满了自豪。前不久,长江保护法出台了,这对于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具有重大意义,也增强了我们依法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的信心。
(湖北省团风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刘剑)
关键词:
守护海洋
“大海啊大海,是我生活的地方……”深化海洋公益诉讼检察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必然要求,也是检察机关服务海洋强国战略的职责所在和时代担当。2020年4月,最高检召开“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总结会议,要求从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外脑”借助等方面不断推进海洋公益诉讼检察向纵深发展。
10万鱼苗入大海
近两年,我院聚焦破坏海洋生态环境问题,通过刑事民事部门联动机制、12309检察服务平台、新闻媒体等积极搜集线索,加大办案监督力度,为守护“海洋蓝”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2020年6月,针对禁渔期非法捕捞海产品案件中行为人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我院对办理的非法捕捞案件进行了梳理。排查中发现,陶某等人在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海产品,破坏了海洋生态和水产资源,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但依法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并未对责任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我院立即向该行政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并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针对行政主管部门的履职情况组织第三方评估会议。
目前,在行政主管部门及检察机关的监督下,陶某等人出资购买的10万尾鱼苗已全部增殖放流到大海。“检察官真是我们的海洋守护人!”看到数以万计的鱼苗欢快地投入大海的怀抱,大家心情十分舒畅,周围围观的渔民也纷纷拍手叫好。
在办案的同时,我们还通过发放法治宣传册、现场讲解案例等形式,向渔民宣传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知识,助力打好生态环境保护战。
(山东省乳山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李静贤)
关键词:
跨区域协作
由于一些公益侵害行为跨越了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领域提出了跨区域协作机制。2020年,跨区域协作机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丰富:《关于建立粤闽赣三省五市公益诉讼区域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黄(渤)海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框架协议》《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服务保障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意见》……相关检察机关变“各自为战”为“共建共治”,形成了公益司法保护合力。
独角戏到大合唱
“实现了从独角戏到大合唱”,这是我在过去一年中参与湿地保护跨区域协作工作的最大感受。近年来,我们在办理环境资源案件中发现,有些案件因为管辖、执法尺度等问题,难免会出现漏网之鱼,这些情况的存在严重威胁到部分濒危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
为形成湿地保护的合力,我院建立了全省首家湿地生态公益保护实践基地,与法院、公安、自然资源与规划、湿地旅游管委会等8部门联合签署《条子泥候鸟迁徙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协作协议》,全面构建候鸟保护执法司法协作联动机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常态化开展海洋放流、净化滩涂、守护候鸟等行动,并通过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切实打通湿地保护最后一公里。
2020年9月,沿黄(渤)海15个地级市共同成立湿地检察保护联盟,更是走出了湿地区域保护坚实的一步,为我们基层院办理湿地保护案件提供了有力的支撑。我们以跨区域协作机制为依托,联合黄(渤)海湿地沿线检察机关,共同研究湿地保护案件的形势、特点、规律等疑难问题,打破区域壁垒,加强沟通协作,并在联席会议、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方面达成共识,从单纯重视某一地区的生态环境整治转变为对整个区域的湿地生态保护,更有利于筑牢湿地保护生态屏障,也为实现区域检察治理提供了实践样本。
(江苏省东台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朱筱艳)
关键词:
军地公益诉讼协作
2020年4月,最高检、中央军委政法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大对破坏军事设施、侵占军用土地等涉军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积极稳妥探索办理国防动员、国防教育、国防资产、军事行动、军队形象声誉、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公益诉讼案件,着力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
军地携手护英魂
每思祖国金汤固,便忆英雄薪火暖。英雄烈士是民族最闪亮的坐标。
2020年5月,北京军事检察院和北京市延庆区检察院共同对延庆区内的24处英烈纪念设施全面进行走访勘查,调取书证2份,制作证人证言3份,拍摄现场照片113张。经过调查核实,我们梳理出英烈纪念设施在日常管护方面存在的保护范围未划定、修缮保护不及时、周围商业气息浓重等问题,联合向延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公开宣告送达诉前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回复期满后,整改却还没完全到位。怎么办?我们又联合召开北京市首例英烈保护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机关及相关主体代表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厘清任务分工、优化整改方案,共同推动问题解决。会后,与会人员冒雨到烈士陵园实地查看,全面了解整改情况。
一个个案件的办理,是军地公益诉讼协作的缩影,也是迈出坚实脚步的新起点。2020年以来,我院联合京津地方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公共安全等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8件,制发检察建议21份。下一步,还将继续深化协作,不断加大对破坏军事设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等涉军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
(北京军事检察院第二检察室检察员张驰)
关键词:
黄河大保护
2020年9月,陕西省检察院与省高级法院、公安厅等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协作推动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推动建立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的综合治理模式。这是检察机关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一个缩影。2020年,黄河沿线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保护母亲河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作为生于斯长于斯的黄河岸边人,我对黄河的感情,更多了几分深沉和牵挂。
这几年,我院根据群众举报和现场勘验,对黄河府谷近100公里地段及支流沿岸的乱排乱堆乱挖乱建等“四乱”违法现象、乡村环境污染问题等公益诉讼线索展开全面调查,相继向地方政府和相关行政机关发出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检察建议41件,先后启动“保护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黄河支流综治百日会战等。
县委、县政府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和专项治理检察建议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3次组织相关部门专题研究整改措施,采纳检察建议,全面开展各项综合治理工作,投入1.41亿元用于黄河及支流综合治理,加强对黄河府谷段生态环境的保护,拆除河道沿岸违建房屋等建筑192间(处),撤离清理采砂配套设备140台件,覆平大型沙坑55处,清理垃圾和转运砂石150多万立方,初步实现了滩上整洁、堤上树绿的治理效果,得到了全县各界的广泛好评。
对母亲河最好的关切,就是让她生生不息地流淌,滋养代代黄河岸边人。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大局,因地制宜地开展黄河生态环境整治公益诉讼工作,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黄河生态资源保护、治理新格局,让黄河流域实现绿水青山美好愿景,是我们的期盼,也是新时代检察人的作为和担当!
(陕西省府谷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张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