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全国检察业务专家 陆旭
检察人员要增强底线思维,坚定不移提高政治意识,与时俱进秉持法治精神,真情实感体察社情民意,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在高质效办案中诠释法治担当、展现检察作为。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底线思维。底线,是指工作中尤其是解决问题时所设定的不可突破的最低标准、最低条件、最低限度,底线思维是检察人员应当长期坚持的思维方式、工作方法和行为准则。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就是检察工作的底线。具体而言,检察人员应严防逾越“四条底线”,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政治引领,严守政治底线。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守牢政治底线是高质效办案的第一位要求。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讲政治是具体的、实践的,要体现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履职办案正确方向上,体现在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上,体现在不折不扣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全力做好检察工作的实效上。二要自觉践行“一切从政治上看”。把“从政治上着眼、法治上着力”要求融入监督办案的全过程、各环节,善于从案件表象看到背后的政治敏感因素,善于从政治高度分析和解决业务问题,善于通过办案和监督落实政治要求、政治主张,在高质效履职办案中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准确适用法律,恪守法治底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强调,要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任何时候都要绷紧“严格依法”这根弦,任何时候都要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所有监督办案都要遵循法律规定、法的精神,恪守职能边界。恪守法治底线是高质效办案的关键环节,一旦法治底线失守,办案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也无从谈起。一要严格依法审查。坚持客观公正立场,贯彻罪刑法定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准确查明案件事实,准确收集、审查、运用证据,准确适用法律政策,确保实体公正。二要遵循法定程序。严格依照办案权限、程序和期限,防止案件“程序空转”“不当拖延”,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强化权利保障和人权保护,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三要健全对办案的监督制约。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严防冤错案,健全完善合理放权、严格管权、规范用权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围绕不捕不诉、监督抗诉等重点环节,强化内外部、上下级监督制约,给检察权运行“加把锁”。
坚持为民宗旨,坚守情理底线。高质效办案要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在司法办案中科学把握情理底线,是高质效办案的重要评价标准。一要办理“有灵魂”案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领悟法治精神,坚持“如我在诉”,重视群众身边“小案”,既充分考量人情常理、世情民意,又不被舆情、道德所绑架,让群众道理上理解、情感上认同,切实让公正司法与群众内心期待同频共振,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二要做实检察环节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大办案各环节释法说理和检务公开力度,拓展群众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让检察办案在阳光下运行。三要坚持“寓治理于办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创新司法救助的模式与方法,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狠抓纪律作风,紧守廉洁底线。全面从严治检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驰而不息抓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是高质效办案的基本保障。一要坚持以纪律建设为关键的从严管理。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切实拉起防止干预司法办案的“警戒线”。二要坚持以作风建设为重点的常态监督。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等不正之风,进一步端正执法司法理念,努力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检察人员要不断增强底线思维,坚定不移提高政治意识,与时俱进秉持法治精神,真情实感体察社情民意,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在高质效办案中诠释法治担当、展现检察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