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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失踪”的毒品交易
2025-04-01 09:30:00  来源:检察日报

  一男子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在接受审查时,拒不承认一笔毒品交易,本以为能减轻刑罚,没想到检察官却从另一起案件中挖出该笔毒品交易的罪证。近日,该案经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潘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

  2024年9月,长沙市开福区检察院对潘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受理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经审查发现,潘某于2024年5月至6月分别容留党某(已被行政处罚)、浣某(另案到案)在其家中吸食冰毒。为了追踪毒品来源,检察官根据潘某的转账记录,讯问多名与潘某达成毒品交易的下线,掌握了潘某涉嫌贩卖毒品罪的大量证据。

  下线人员交代和潘某共达成7笔毒品交易,潘某却拒不承认2024年3月和浣某达成的一笔交易,坚称自己并未收取毒资,所以该笔交易不属于毒品交易。如果找不到足够证据证实该笔贩毒事实,将放纵潘某的部分贩毒行为。就在案件办理陷入僵局的时候,一条隐藏的线索出现在检察官视野里。

  2024年10月,该院一名检察官助理整理正在办理的案件卷宗时,发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潘某。

  这名检察官助理正在协助检察官办理一起涉嫌贩卖毒品案。经审查,该案犯罪嫌疑人浣某多次向犯罪嫌疑人罗某等人销售毒品。公安机关抓获浣某、罗某后,二人对自己的贩毒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还从罗某的供述中记录了一名叫“潘某”的毒品购买人,但侦查期间,潘某因涉及其他案件正在接受审讯,故未及时到案。

  这名检察官助理立刻将线索汇报给潘某案的办案检察官。办案检察官将两起案件的卷宗进行了对比,与浣某、罗某涉嫌贩卖毒品案的办案检察官就上述两起案件开展讨论,并向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提供了详细的退回补充侦查提纲。公安机关经补充侦查,最终确定两起案件中的“潘某”为同一人。

  办案检察官立即对浣某展开讯问,浣某表示,2024年3月的一天晚上,他在潘某家附近付给了潘某1000元,要求潘某去购买毒品供其吸食,潘某没有购买毒品,而是从家中取出剩下的毒品交给浣某。

  至此,犯罪嫌疑人潘某的否认不攻自破,浣某及其下线的供述、转账记录足以客观印证其犯罪事实。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4年3月至5月,潘某多次贩卖毒品给浣某、党某、黄某等人,非法获利5000余元。2024年5月至6月,潘某多次在其家中三楼卧室容留浣某、党某一起吸食毒品。

  办案检察官认为,潘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贩卖毒品,情节严重,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2024年12月13日,开福区检察院以潘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2025年2月28日,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依法判处潘某上述刑罚。

  编辑:范昕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