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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缓刑到实刑
2025-06-03 10:17:00  来源:检察日报

  漫画/浙江省遂昌县检察院 毛琳云

  “零基础速成!毕业包分配!学成轻松月入上千!”2024年1月,看到网上有机构介绍培训零基础人员学习视频剪辑,只要缴纳6000余元培训费,学成后机构会提供长期稳定的兼职工作,月收入保底1500元,而且还能帮忙办理“助学贷款”,想找份兼职补贴生活的在校大学生小李十分心动,果断下了单。之后,客服给小李发送了一些简单的教学视频和两次兼职单,此后就不再提供任何兼职机会,小李仅赚了50元,却背上了要按月偿还的高息贷款。

  与小李有类似遭遇的被害人遍布全国各地。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经调查发现,以同样手法作案的机构有4家,但骨干人员最初都来自同一家公司。该公司从2022年10月起,在网上发布兼职接单广告,以“零基础学习”“轻松覆盖学费”为诱饵,虚构可以边学边赚钱、每月有固定兼职收入以及有合作商家可以永久派单等内容,吸引在校大学生、待业宝妈等群体购买在线课程,诱使无力支付培训费的被害人办理小额消费贷款,一旦有学员申请退学,售后人员则以影响征信为由向被害人催收学费并索要高额违约金,涉案金额共计2000余万元。2024年2月,公司老板金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4月30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上海市松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官经审查,梳理出该犯罪团伙的作案模式:金某成立多家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招募高某、裴某担任“战队长”,负责上传下达、话术培训、解决学员退费等日常运营管理工作;设立多个业务小组,招募蔡某等人担任组长,负责发展客户、指导组内业务员工作,业务员负责对接并诱导客户办理贷款购买在线课程。

  公司确有销售课程,也曾有过派单,并在有学员申请退款时审批同意,这些行为是否影响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检察官结合聊天记录、收款证明及证人证言认定,该公司的培训服务只为营造买课就可获得稳定兼职和收入的假象,本质仍是欺诈,派单不过是应付学员、持续实施诈骗行为的拖延手段,至于退款是因害怕学员投诉、报警才不得不同意。

  2024年5月30日,松江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金某等人提起公诉。8月29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金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各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退出违法所得的高某、裴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退出违法所得的蔡某等16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至四年,各并处罚金4万元至3万元;判处未退出违法所得的赵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检察官认为,高某、裴某在涉案公司担任“战队长”,均系公司小股东,负责该公司日常运营管理工作,两人参与诈骗数额分别达2100余万元、1100余万元,超出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标准数十倍,虽然二人分别退出违法所得95万元、30万元,但数额与被害人群体遭受的巨额财产损失存在显著差距,一审判决对两人与犯罪数额150万元至230万元的组长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宣告缓刑,仅在缓刑考验期和罚金数额上有所区别,差异不大,难以实现罚当其罪。

  2024年9月6日,该院就一审法院对高某、裴某的判决向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提出抗诉。2025年3月31日,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改判高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裴某有期徒刑四年,罚金数额维持原判。

  检察官说法:

  高某、裴某的行为作用、犯罪数额均不属于犯罪情节较轻,不符合适用缓刑条件,亦不符合“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电信网络诈骗从严适用缓刑的相关规定精神。针对一审法院对高某、裴某量刑畸轻、不当适用缓刑的问题,检察机关从涉案金额、参与时间、作用地位、社会危害性等方面综合评判,用好刑事抗诉,推动二审改判实刑,纠正量刑失衡,精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体现对组织者、骨干成员、积极参与者、作用较小的从犯等不同层级人员的分层分类处理,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