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全方位守护无锡“碧水蓝天”。12月15日,锡山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该院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举措、办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的难点和办案经验以及“三位一体”公益诉讼联动机制,并通报6起典型案例。
去年以来,锡山区人民检察院围绕绿水青山生态环境保护,精确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受理审查起诉污染环境案件15件59人,先后对8起污染环境案件15次赴现场引导侦查,督促公安机关纠正漏诉3人,提起公诉13件51人,移送污染环境犯罪案件线索2件5人,已判决13件45人。强化污染环境案件判决执行监督,向法院发送财产刑执行监督检察建议,追缴到位罚金23万余元。同时积极促进环保行政执法规范,精准强化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探索“四步全流程、四化合一体”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机制,加强与环保部门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梳理相关行政处罚信息2530余条,发出检察建议书10份,提出口头纠正违法意见20余件次,督促环保、国土等部门履行职责案件21件,有效促进环保行政执法规范化。加强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精细推进环境资源公益诉讼,创建“三位一体”公益诉讼联动工作机制,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71件,监督相关部门追缴国有资产6亿余元;办理无锡市首例土地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会同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1件,支持环保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1件。加大司法与执法衔接力度,着力构建长效协作配合机制,增强环境资源保护合力。根据办案实践,该院创新建立的“三位一体”公益诉讼联动机制,荣获2016年度无锡市(县)区法治惠民实事工程项目一等奖。
此次通报的6起典型案例,包括陆某某等6人偷倒工业污泥、拉链厂偷排化学废液、殷某某等3人偷倒工业有机溶剂等3起污染环境刑事犯罪案件,会同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起支持环保公益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公益诉讼案件和1起督促村委会履职的行政检察监督案件。这些案例具有较强的典型意义和较大的社会影响,彰显了该院检察助力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心和力度。 (来源:江苏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