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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山区人民检察院牵头会签《关于加强宛山荡湿地生态保护的协作意见》深化宛山荡湿地公园生态保护机制的构建
2018-01-25 16:34:00  来源:

  锡山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锡山区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为切实保护无锡宛山荡省级湿地公园生态环境,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的生态红利、绿色福利,111日,锡山区人民检察院派驻安镇检察室牵头与宛山荡湿地公园管理公司无锡盛诚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诚公司)会签了《关于加强宛山荡湿地生态保护的协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依法加强生态环境检察监督,完善宛山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该《意见》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内容:建立巡回办公机制。在盛诚公司设立生态保护联系点,由派驻检察室不定期派员巡回办公,通过座谈、联席会议、走访现场等方式了解宛山荡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动态,收集破坏宛山荡湿地公园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线索,协助盛诚公司做好宛山荡湿地公园生态保护工作。建立预防工作机制。结合司法办案,认真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深入分析污染环境犯罪案件的发案特点和规律,及时发现生态保护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帮助盛诚公司及环保等职能部门建章立制,完善内部制约和管理机制。建立联动协作机制。派驻检察室、盛诚公司以及环保职能部门应加强联动,互相配合。在工作中发现破坏宛山荡湿地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线索,在及时移送环保部门查处的同时,盛诚公司应及时向派驻检察室通报,检察室应依法督促环保部门履行职责。建立多维宣传机制。双方应以“6.5世界环境日”等为契机积极开展宛山荡生态保护的法制宣传教育,编辑制作发放各类通俗易懂的环保法制宣传资料,开设“宛山荡湿地生态环境保护之家”微课堂,帮助和促进管理人员以及当地村民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发挥个案预防作用,组织宛山荡所在村镇干部、环保执法人员旁听庭审,多角度、多触点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