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山区检察院将一笔共计12万元的司法救助金通过转账方式发放给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害人家属,这是历年来无锡市检察机关单笔金额最大的司法救助金,被害人家属对检察机关的救助表示由衷感谢。
2018年12月27日19时30分左右,犯罪嫌疑人徐某平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无锡市惠山区阳山镇马区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正红车厢厂路段时,与被害人秦某仁发生碰撞,造成秦某仁受伤,经鉴定秦某仁颅脑损伤已构成重伤二级。
被害人秦某仁重度颅脑损伤,深度昏迷至今已8个多月,治疗尚未完全终结,已花费医疗费80余万元;后续治疗费用巨大,护理之路非常艰辛,被害人家庭难以承受严重的经济与精神压力。事发至今,被害人妻子一直在被害人身边陪护,时时以泪洗面;被害人儿子刚结婚,家庭还背负外债。犯罪嫌疑人系交通肇事后逃逸,支付了42万元医药费,后续费用被害人家属多次催讨无果。保险公司因犯罪嫌疑人逃逸,也拒绝理赔商业险部分。伤害因系第三人交通肇事造成,被害人也无法通过社保承担费用,只能靠向亲友借贷维持救治。
惠山区检察院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 根据《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的规定,综合考虑后决定向被害人发放救助金12万元,以帮助缓解被害人救治的经济压力。考虑到被害人家属在医院24小时陪护被害人,不方便到检察机关办理相关手续,该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干警两次主动至医院看望被害人,方便被害人家属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同时向主治医生了解治疗情况及费用。家属对此表达了感激之情,认为检察机关人性化的做法让他们感到十分温暖,及时帮助他们缓解了经济上的困境,增强了生活的信心。
针对本案的实际情况,惠山区检察院还走访了区民政局、被害人所在镇、社区、残联等单位,下一步,惠山区检察院将通过共同努力,继续为被害人及其家庭争取更多的救助与关心,实践司法为民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