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查清苏州市京杭大运河望亭南桥南侧河道停船的情况,促进航道通行安全,9月18日,无锡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良平,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媛,梁溪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徐国胜,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陈江及公益诉讼专案组成员一行与相关行政机关、公司召开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磋商会。
朱良平检察长一行实地查看了京杭大运河无锡至苏州水域情况及河道内违规停船的实际情况,详细询问了对航道造成的影响。
在涉案公司,朱良平检察长一行听取了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存在的困难,现场召开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磋商会。
涉案公司负责人介绍:公司是辐射苏州、无锡两地的区域能源中心。根据省经信厅、省电网公司相关要求,各统调电厂厂内存放可用燃煤原则上不得低于15天耗用量,由于厂区周边无可用土地,厂内储煤场及卸煤港池扩建受限,无法满足存煤量要求,因此待卸煤船也作为生产用煤的直接备用源用以保障生产安全。厂前河段没有正式的待泊区,运河望亭段服务区位于该厂南侧600余米,客观上重载船经过该厂去往服务区,再折返港池作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且服务区泊位有限,无法满足船队靠泊。因此,选择停靠京杭大运河望亭南桥南侧河道。
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采取以下5项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巡航。将该段作为重点巡航水域,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停靠的船舶。完善标识标牌。督促电煤船安装灯光显示信号、夜间警示标志。完善视频监控。对该河段现有的视频监控设备进行维护,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确保随时掌握电煤船的停靠情况。进一步健全沟通机制。常态化沟通联络,切实掌握运煤船的动态,督促协调做好调度停靠。督促、指导涉案公司做好临时待泊区的建设。在临时待泊区未建成期间,对停泊水域进行疏浚,保障运煤船停泊有序,确保航道安全畅通。
在听取相关行政机关、公司的意见后,朱良平检察长作为本案的承办检察官表示:
本案的来源
该案线索是由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在履行京杭大运河保护公益诉讼职责过程中,沿河巡查到京杭大运河望亭段后,发现有船舶在非停泊区停泊,可能影响京杭大运河通行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该院层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审批,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该案由无锡市检察机关办理。
办案目的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是新增职能,是检察机关针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导致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的制度,在我们目前的公益诉讼工作中,主要通过向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职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一直秉持的是“诉讼不是目的,维护公益才是目的”这一理念,最终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下一步打算
无锡市检察机关专案组将保持与相关行政机关的联系,持续跟踪参与,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希望有关部门加强重视,继续支持,充分履行监管职责,确保运河通行更加安全顺畅。
朱良平检察长现场送达检察建议书。相关行政机关表示会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确保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保障航道通行安全和电厂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