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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滨湖区检察院依法对一起黑恶势力犯罪集团7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2019-04-11 15:57:00  来源:无锡市检察院

  2019年4月4日,滨湖区检察院对一起黑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的7名犯罪嫌疑人顾某和、许某强、张某龙等以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罪名予以批准逮捕。

  经审理查明:2018年1月以来,以犯罪嫌疑人顾某和(男,33岁,江苏无锡人)为首,犯罪嫌疑人许某强(男,21岁,江苏无锡人)、张某龙(男,19岁,四川达州人)、杨某锋(男,21岁,江苏无锡人)、张某伟(男,20岁,安徽亳州人)等为骨干成员的犯罪集团,伙同犯罪嫌疑人赵某卫(男,33岁,安徽淮南人)、张某宇(未成年人)等人先后多次在本市滨湖区雪浪、南泉地区实施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捕捞、诈骗、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该犯罪团伙还建立名为“七星社”、“雪浪山口组”的微信群用于串联,在公众场合集体裸露纹身合影耀武扬威,在太湖上巡游“阅兵”,拦截渔船、恐吓威胁渔民等,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该检察院高度重视该案的办理,一是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迅速成立由检察长陈利群任组长的专门办案小组,多次选派骨干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案件调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固定完善证据体系。二是加强沟通,形成合力。根据区公、检、法会签的《联合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商机制》、《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前介入的工作意见》,牵头召开联席会议,公安民警介绍该案侦办经过、犯罪事实及证据情况,参会各单位围绕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组织、经济、行为、危害四大特征,对案件相关事实、定性进行探讨。同时,召开本院办案小组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研究讨论案情,全力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三是把握关键,细致审查。案件移送审查逮捕后,陈利群检察长带头加班加点审阅案卷,并充分听取侦查人员意见,向侦查机关提出进一步收集固定微信群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其他涉案人员证据、进一步复核被害人等补证要求;围绕案件证据、翻供破绽等制定讯问方案,提讯犯罪嫌疑人,主动宣讲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阐释认罪认罚制度,要求犯罪嫌疑人主动交代、积极配合,争取宽大处理;专门就侦查活动是否存在违法情形,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保障人权。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