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阴市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依法对朱某军提起公诉,该案系无锡地区首例贩卖新型毒品“小树枝”案件。(“小树枝”:一种含有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条状类似树枝的毒品,被列为第三代毒品)
经审查查明:2018年3月,被告人朱某军(男,25岁,安徽霍邱人)向他人购买60余克 “小树枝”原料后,通过上网学习制作“小树枝”成品。2018年9月2日至12月10日期间,朱某军通过微信朋友圈散发广告等方式进行宣传,并通过其父亲朱某兵(另案处理)配送,共计贩卖“小树枝”59次约11.9克,非法获利人民币2.3万余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另在朱某军处查获成品“小树枝”43.59克、“小树枝”原料49.48克。经江阴市公安局鉴定,上述“小树枝”中均含有被明确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AMB-FUBINACA成分。
目前,该案正在法院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