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宜兴市徐舍镇杏花香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举行公开听证会,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3年3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时。
二、听证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三、听证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以在3月14日17时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现场旁听。
四、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全程佩戴普通医用口罩、出示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兰易
联系电话:0510-80831719
特此公告
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