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周泽林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举行公开听证会,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3年3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时。
二、听证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三、听证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以在3月14日17时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现场旁听。
四、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全程佩戴普通医用口罩、出示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田桂华
联系电话:0510-80831712
特此公告
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