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立法应当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和违法犯罪状况相适应。刑法修正案(九)基于社会治理的现实需要,采取增设新的犯罪、扩充犯罪构成要件和取消对多个犯罪的免除处罚规定等方式,积极地进行了犯罪化立法。综合我国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社会文明的发展程度和刑法立法水平的提升程度,未来我国刑法立法应当继续坚持适度犯罪化的方向。在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之前,我国刑法立法总体上需要坚持以犯罪化为主的立法策略。之后,我国刑法立法的犯罪化之路将可能发生转向,走向以立法稳定和立法逐步非犯罪化为主的发展方向。(来源:检察日报)
刑法立法应坚持适度犯罪化方向
2018-01-10 13:36:00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俞洁
更多…案件发布
- · 【重要案件信息发布】警惕非法换汇背后的“财富陷阱”,他们被罚数百万!
- · 【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无锡检察办理的“盗链大案”获最高检认可
- · 【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斩断“吸血黑手”!营商“优”无止境
- · 【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十五年前摩的司机被害案犯罪嫌疑人
- · 【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首次适用民法典提起两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 · 【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一起涉案金额高达2.2亿余元的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 · 【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公安部挂牌督办的跨境网络黄赌合流案23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 · 【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顾建华(副处级)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提起公诉
- · 【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曹惠忠涉嫌挪用公款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 · 【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