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那次意外,我怎能到如今这个地步。”在提审陈阳时,他拍着自己的“铁脚”向我诉苦。
陈阳绰号“铁脚”,今年50岁。他所说的“意外”是指他17岁那年,在工厂干活时出了事故,导致他的右腿被截肢。在安装了义肢后,大家都叫他“铁脚”。正是在成了“铁脚”之后,他的性情开始变得像铁一样冰冷薄凉。
2006年,他驾驶三轮车载货时不慎将行人李某剐倒。他本可及时停车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救治,但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他选择驾驶三轮车加速逃离,导致李某被拖行了20多米并死亡。法院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他有期徒刑十年。刑满释放后,还没过两年安分日子,2017年4月,他又因盗窃电缆被公安机关抓获。
“如果不是那次意外,我的腿就不会被截肢;如果我的腿没被截肢,就不会把人撞死;如果没把人撞死就不会坐牢;如果没坐牢,老婆就不会和我离婚;如果老婆没和我离婚,我也不会独自抚养两个孩子;如果不是独自抚养两个孩子,我的日子就不会过得那么清苦,我也不会去偷电缆。”提审时,他不停地向我絮叨,像极了鲁迅先生笔下的祥林嫂。
“那你认为是‘意外’主导了你的人生?”
“可不是。”
“你遭遇事故,可以说是意外。那你成了‘杀人犯’是意外吗?本来不过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却因你选择了逃避而使他人失去了生命,这结果不是你自己造成的吗?你出狱后没有正当工作,生活来源有限。考虑到你的情况,政府给你和孩子们都办理了低保,并根据扶贫政策让你们享受免费医疗,让孩子们免费上学,使你没了后顾之忧。这时你本应该怀着感恩之心用勤奋创造幸福,将年幼的孩子抚养成人,而你又是怎么做的呢?不去正确面对生活中的挫折和困难,而是选择了犯罪。最终,不但自己身陷囹圄,还让子女们再一次无所依靠。所有的这一切,都是意外造成的吗?你应该好好反省一下自己。”
他沉默了一会儿,重重地叹了口气,双手用力地揪了揪头发,将头深深地埋进了臂弯里。
2017年11月28日,陈阳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十一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