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光是我的大学同学,上下铺的铁哥们儿。毕业后,我转行进了检察院,赵光则在北京一家国企,现在已是这家企业的中层领导。一个偶然机会,我到北京学习,就提前联系了赵光,说好休息时去找他。老同学一听我要来,很是兴奋。
周六相见,赵光约了在北京的河南老乡和同事作陪,饭桌上推杯换盏,互诉衷肠。快要结束的时候,我注意到赵光对他的同事点点头,然后他的同事就出去了,一会儿拿过来一张发票递给了他。看着发票,我若有所思。
晚宴结束时,老同学提议周末一起去长城转转,嘱咐我说门票的事情不用操心,到了再买就行,他说他可以报销。我笑了笑,啥话没说。
第二天,赵光开车拉我到了长城,停好车后要去买票。我急忙拉住他,说:“你OUT了吧,我已经在网上订好票了。”说着,我拿出手机,给他看了订单。赵光愣了一下,对我说:“兄弟,你来北京了,怎么能让你破费呢!咱们不是早就约好,到谁那里,谁请客吗?这是规矩!再说了,我可以报销啊!”
我拍着老同学的肩膀说,时代不同了,咱们私底下吃饭聚会、旅游观光,可别再跟公家扯上关系了。公是公,私是私,公私分明,这也是规矩啊!老同学听完我说的话,狠狠地点了点头。
那天,我们一路游玩,很开心也很放松。
(陆其俊 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检察院)
别失去了朋友间的纯真
去年秋天,我去南方某市出差,办完事后便约了一位在那个城市定居的老朋友见面。
寒暄之后,老朋友热情地告诉我,他们那里新开发了一个旅游景区,可以带我去游览一番。他还略带几分炫耀的口吻说:“门票钱我可以回单位报销的。”
朋友走后,我查了下他提到的那个景区,门票价格不菲。他说回单位报销的话尤其让我辗转反侧,我决定这个钱绝不能让朋友花,更不能允许他拿公款买单。
次日到达景区,朋友果然有备而来,门票早已订好了。我没说什么,欣然接受了他的好意,跟随他在景区游览了两个多小时。
中午时分,我去景区售货亭买了食品和矿泉水,拉着朋友在路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喝下半瓶水后,我说:“咱俩是十多年的交情了,这份情谊就像这瓶里的水一样干净透明。可如果你把门票拿回单位报销,给我的感觉就像是往纯净水中掺杂物,咱们纯真的友情就该变味了。”朋友一听,不以为然地笑了:“老伙计,你想得太多了吧!”
“报销门票钱,看似小事一桩,可要是习惯了这样拿公款潇洒的话,可就离违法犯罪不远了。咱可不能因小失大啊!”我严肃地对他说。
听完我的话,朋友认真地点了点头,掏出两张门票,准备当着我的面撕了。“别!”我赶紧阻止,“给我当个纪念吧。咱俩就按读书时候的老规矩,AA制!”朋友接过钱,拍拍我的肩膀,笑了。(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