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下称“南四湖专案”)指导性案例。安徽省砀山县检察院是南四湖专案中唯一一个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基层院。砀山县检察院检察长张海龙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参与案件办理的心得体会。
南四湖在安徽段主要流经砀山县复新河和苗城河。在南四湖专案立案前,苗城河已实施了整治,水质达标。但复新河由于历史遗留问题一直未能有效治理。“我院收到专案组交办案件后,按照最高检的统一部署,针对跨区划流域生态环境受损问题,借助最高检,省、市检察院的办案力量和资源,确定专人跟进案件办理,及时反馈案件办理情况,实现案件闭环管理。”张海龙说,案件办理过程中实行统一管理案件线索、统一调配办案力量和统一指挥办案工作,形成了上下一体、指挥有力、协作密切、运转高效的办案机制。
针对复新河情况复杂、生态环境受损时间长等问题,依靠传统调查手段难以全面查明案件事实,砀山县检察院利用卫星遥感技术调取砀山县复新河流域10年内遥感影像进行数据比对,遥控无人机拍摄复新河全流域面貌等技术手段,依法收集公益受损证据材料。
砀山县检察院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仅采取部分整改措施,生态环境受损未得到有效整改,围绕“是否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问题,砀山县检察院召开了听证会。参考听证会意见,并向上级院请示后,砀山县检察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法院判决行政机关继续履职。
为更好更快实现公益保护,依托“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砀山县检察院主动协调相关行政机关进行会商,编制完成《砀山县复新河水生态环境保护方案》,推动实施污水管网延伸工程,将沿途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接入管网,督促政府投资1.63亿元对污染河流进行综合治理。
“作为基层检察院,高质效办案是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主线。”张海龙说,接下来砀山县检察院将继续对复新河水生态环境持续跟进监督,与行政机关加强协同联动,推动跨区划生态环境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