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民事检察工作是涉外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为指导,依法履行民事诉讼监督职能,持续推进涉外民事检察监督工作行稳致远。
一、涉外民事检察工作的实践与成效。过去五年,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秉持“不断提升涉外法治工作能力,助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理念,开拓创新,积极作为,在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第一,服务国家战略,促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广东、陕西等地检察机关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建立检察服务中心,为涉外案件办理提供专业化支撑。第二,平等维护涉外主体合法权益。广东、浙江等地检察机关在个案办理基础上,构建大数据模型,主动开展涉外民商事案件类型化调研与分析,依法制发类案检察建议,促进司法公正和效率。第三,以高度责任感积极参与涉外民事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和重要法律法规修订,形成多项理论成果,为解决涉外实践难题提供思路和对策,推动构建专业化规范化办案机制。第四,积极参与涉外法治活动,传递中国检察好声音。浙江省青田县检察院创建联侨品牌,为海外侨胞保驾护航,得到华侨一致认可。最高检民事检察厅检察官赴瑞士日内瓦参加国际研讨会,用英语生动讲述中国检察保护知识产权的故事,赢得与会同行好评。
二、以更强的信心积极应对机遇与挑战。《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专条部署涉外法治领域改革的一系列重大举措,涉外民事检察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一方面,涉外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在涉外法治意识、专业化程度等方面还存在较大提升空间;另一方面,新时代对涉外民事检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处在“大有可为的重要发展机遇期”。
三、以更强的担当做好涉外民事检察工作。第一,坚持理念引领,切实增强工作意识。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武装头脑,以更加主动的历史自觉,更富活力的创造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推动工作提质增效。第二,坚持守正创新,以更高标准谋划四级民事检察部门各有侧重,互为支撑的涉外工作格局,切实服务“走出去”和“引进来”开放战略。第三,坚持开放包容,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价值引领,积极运用大数据等先进科技手段赋能新时代涉外民事检察工作,高质效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第四,坚持以人为本,培养新时代涉外民事检察人才,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及时有力回应实践需求。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我们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塑造国际视野,强化使命担当,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举措,不负使命,勇往直前,奋力书写涉外民事检察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