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在福建福州召开。会议强调,检察侦查重在依法稳慎,务必搞准。各级检察机关都要正确理解和把握这个总要求,务必搞准是关键。
会议指出,检察侦查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权,是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法律监督的重要保障。要依法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工作。
会议要求,直接侦查要规范立案追诉标准,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的查处和治理。完善检察侦查案件监检衔接机制,经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或立案侦查后,认为达不到刑事追究标准或者查明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需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机动侦查既要“激活”,更要严把法定要件。要认真总结办案情况,严格办案的标准和程序,确保办准、办好。自行补充侦查不是代替其他部门办案,也不能替代退查,要依法规范开展。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更为适宜的,要主动开展自行补充侦查,既办好案件又提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