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滨湖区院对1名以补办社保为名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审查:2017年4月至2018年8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女,29岁,江苏无锡人)因日常高额消费导致多张信用卡巨额负债,为缓解还款压力,采用谎称可以替人补办社保的手法骗取他人财物。其利用被害人急于购买房产或者办理小孩入学等事由,承诺帮忙补办社保款,按照补办的时间长短收取数额不等的服务费,并通过支付宝或者微信接受被害人转账,后被害人因长时间查询不到社保补缴记录,向李索赔无果而报警致案发。李某采用上述手法,先后骗取陈某某等5人社保补缴款和服务费15万余元。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查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