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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阿姨工伤保险金“追偿记”
2017-07-06 15:02:00  来源:

  “谢谢检察官们,这医药费我要了4年,都没有要回来,你们不仅这么快帮我一分不少地要回来了,还连带5000元的利息都追回来。”近日,张阿姨把一面上书“心系群众为民解忧 检察监督人民满意”的锦旗,送到了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民行科检察官手中,不住地再三道谢。

  现年57岁的张阿姨原来是一家专业保洁公司的员工,根据公司的派遣,在医院从事保洁工作。2013年1月,张阿姨在打扫医院楼道的时候,不慎从楼梯上摔下来,胸部受伤。人社部门依法认定其构成工伤,为十级伤残。  

  因保洁公司迟迟未支付相关医疗费用,2014年4月,张阿姨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保洁公司诉至法院。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判决保洁公司给付张阿姨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费用合计5.5万余元。但保洁公司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张阿姨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6年6月,法院以未发现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张阿姨经过多方求助无果后,抱着一线希望来到梁溪区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法院出个裁定,就说公司没有钱,可我上班那会,公司为几家医院搞保洁呢。检察官,你们无论如何要帮帮我啊!”  

  公司与多家医院建立保洁业务关系,那么是否存在业务费用未结付的情形呢?为此,民行科检察官小马随即展开调查,分赴本市多家医院进行走访,但未发现上述情形。  

  山重水复疑无路时,小马又仔细查阅了卷宗,发现法院对保洁公司执行时查询了其名下账户、房产等财产信息,却没有查询到公司账户这个关键的财产信息。一个正规的公司进行工商登记,必须开设公司账户,怎会没有?小马带着疑惑,来到有关部门查询保洁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通过逐页翻阅,一份税务登记证映入了眼帘。刻不容缓,小马赶至税务部门,通过公司的税务登记号,查找出公司开设在银行的纳税账户。小马立刻来到该银行,通过查询发现,截止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程序时,该公司账户余额尚有9000余元,至查询当日,账户余额为14万余元。  

  2017年3月,梁溪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及时恢复本次执行程序。法院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恢复执行程序,划扣保洁公司的银行账户6万元作为执行款。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