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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答网助力“打怪”升级
2020-07-09 14:39:00  来源:检察日报

  【湖北:武汉市青山区检察院】

  “您好,我是江苏省某区检察院的陈检察官,在检答网上看到您的提问,我正在办理一个类似案件,想跟您请教一下。”日前,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检察院检察官蔡莉萍突然接到一名外地同行来电,俩人互加了微信。

  2019年8月17日,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分局(钢城分局)将陈某等24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移送青山区检察院审查逮捕。蔡莉萍作为承办检察官,很快厘清了案件事实:该案系公司工作人员在老板的授意下,冒充各个证券公司客服给不特定公民拨打电话,以证券公司回馈客户建立股民交流微信群的名义,哄骗部分股民成为“客服”的微信好友,并将股民拉入事先设置好的荐股交流群。随后,该公司将入群成员的微信号及关联手机号等个人信息用于出售获利,工作人员从中获取提成。

  如何理解“两高”《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是本案的破题关键。蔡莉萍所在的办案组、检察官联席会议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大家对网络空间中的个人信息能否定义为“公民个人特定信息”众说纷纭、各执一词。正在大家拿不定主意的时候,蔡莉萍突然眼睛一亮:“我们都别争了,找检答网问问呗!”

  蔡莉萍立即将疑问和个人意见于下班前提交检答网。次日9点,她再次打开检答网时,解答意见已经出现在她的提问后:“微信作为即时通讯软件,已经成为与手机、座机一样的日常通讯方式,而且……该公司的行为涉嫌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吃下定心丸的蔡莉萍立即召集办案组成员开展后续批捕及引导侦查取证工作。

  检答网带来的惊喜还远没有结束,蔡莉萍的提问被越来越多的检察同仁在检答网上浏览。文章开头的那段对话就由此而来。一来二去的案件讨论,让两位陌生的检察官打开了话匣子,从案件证据审查到引导侦查开展、从补充侦查效果到电子数据证据的采集、从人员事实追漏到此罪彼罪研判,不断碰撞出思想的火花,同行“切磋”也让蔡莉萍对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解释有了新的理解。在得知自己的意见被陈检察官采纳,案件也顺利起诉后,蔡莉萍由衷感慨:“检答网真的是实战利器啊!”

  在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上,蔡莉萍结合这次经历,疯狂为检答网“打call”,要求部门全员将检答网用好用足用活,充分发挥检答网指导办案“定盘星”作用。

  目前,检答网已受到该院办案人员的大力追捧,利用检答网加强业务学习、助力疑难案件办理的做法已在各办案部门蔚然成风,检答网促进跨区域检察人员之间业务交流的作用进一步凸显。

  (本报记者周晶晶 通讯员肖凡)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