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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检察院办理的张文锦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获评2018年度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件
2019-03-12 16:35:00  来源:无锡市人民检察院

  3月6日,省检察院发布通报,江阴市检察院办理的“张文锦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被评为2018年度江苏省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这是自2016年以来,该检察院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连续第三年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件。

  该案中,犯罪嫌疑人张文锦明知销售的肺癌仿制药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进口药品批文,仍然多次销售相关药品给他人。因涉嫌销售假药罪,张文锦于2018年2月3日被江阴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于2018年3月9日被该检察院批准逮捕。2018年4月23日,该检察院对该案作为羁押必要性案件立案。该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张文锦销售的假药是肺癌仿制药,属于法律规定中的假药,但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该药并未对患者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并有一定的疗效,其销售假药的主观恶性较小,且其具有悔罪表现,为初犯,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于2018年4月26日向公安机关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2018年5月6日,张文锦被江阴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该案的成功办理具有典型意义:一方面充分体现了法理与情理之间的平衡。从法律上,张文锦涉嫌犯罪,应当受到法律的惩处,但从情理上,其销售假药盈利行为又帮助了癌症患者病情的康复,其社会危害性与其它销售假药劣药的情形有本质区别。同时,张文锦的妻子在孕,外公重病,都需要其照顾,对其取保有助于认罪伏法,符合羁押必要性审查立法的原意。另一方面对社会价值具有一定示范引领作用,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在该案办理后不久,2018年5月1日,我国对包括抗癌药在内的28项药品实行零关税。2018年7月5日,影片《我不是药神》上映,在全国引起反响强烈,对抗癌仿制药的关注也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