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惠山区检察院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徐静超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徐静超坚持在业务探索上下功夫,着力走出专属自己的未检之路,工作成绩突出。荣获2019年江苏省新时代优秀检察官,被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荣获2018年度“无锡市三八红旗手标兵”,被市检察院授予个人三等功。办理的“探索‘横纵向一体三翼网格化模式’全面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通过检察建议推动规范诊所诊疗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两个优秀事例入选2019年度无锡市检察机关“十大优秀事例”。
近年来,惠山区检察院坚持未成年人特色专业化办案建设,不断努力为未成年人提供更高水平、更全面的司法保护。所办“生母虐童案”等被《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多家中央级主流媒体报道。全面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取实效,最高检察院两次莅临实地调研指导并进行专题拍摄。结合办案实践,推动公安机关建立了全省首家未成年人执法办案中心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出台《关于建立无锡市惠山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干预的试行办法》。2018年9月,惠山区检察院未检办案团队作为全省未检仅有的四家之一、无锡未检唯一检察团队被评选为全省未成年人检察方向专业化培育对象;制作的《未检超女:徐静超》短视频荣获2019年全国中央政法委“我和政法70年”干警组优秀短视频奖;团队荣立集体三等功,被授予“惠山区三八红旗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