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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人民检察院驻宜兴戒毒所检察室挂牌成立
2018-01-10 14:19:00  来源:

  为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加强行政强制措施法律监督工作的要求,13日,宜兴市人民检察院与宜兴强制隔离戒毒所举行揭牌仪式,在原“驻戒毒所检察工作站”的基础上成立“驻戒毒所检察室”,这是无锡市第一家戒毒所检察室,标志着宜兴市人民检察院对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监督从尝试阶段再上新台阶。

  驻戒毒所检察室成立后,该院民行科将指派3名检察官定期到戒毒所进行巡查,严格按照《戒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紧紧围绕诊断评估、变更戒毒措施、所外就医和警察日常执法行为等方面进行检察监督,全过程监控戒毒人员依法收治、教育矫治、医疗救治、诊断评估、康复训练、安全管理等工作环节,就地解决戒毒人员相关诉求,维护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预防执法不公、失职渎职以及打骂体罚、虐待侮辱戒毒人员等各种问题的发生。宜兴戒毒所所长洪从清表示:宜兴戒毒所将按照上级指示要求,全力解决好驻所检察官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和设施,全力配合和支持驻所检察官顺利开展执法监督工作,自觉接受驻所检察室各项执法检察监督,认真履行戒毒工作职能,共同提高强戒工作质量。  

  宜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营在仪式上指出,驻所检察室的成立符合司法行政工作改革的方向,是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触角的进一步延伸。检察机关进驻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开展检察监督工作,有利于提高司法行政戒毒执法工作的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有利于保障戒毒人员合法权益,有利于提高戒毒人员教育戒治质量,对于维护戒毒场所安全稳定、提高戒毒执法公信力、不断推动戒毒工作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求驻所检察室充分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运用已积累的工作经验和监督方法进一步履职,力争把驻司法行政戒毒场所法律监督工作打造宜兴市人民检察院的亮点特色品牌。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