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例公开听证民事公益诉讼案诉前和解”近日在无锡市检察院完成。此案各界高度关注,创造了“诉前和解”的一个典型案例。无锡市检察长俞波涛表示:“开展公益诉讼要遵循'诉讼不是目的,维护公益才是目的'的基本价值理念。”他认为:此案诉前和解彰显了司法的温度和公信力。
7月10日,某染料油墨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在无锡市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程序和解结案,染料油墨公司自愿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351813元和专家论证意见费用27000元。据悉,这是全省首例民事公益诉讼通过公开听证诉前和解的案例。
该案线索由无锡市检察院在审查赵某某涉嫌污染环境犯罪一案中发现。染料油墨公司生产中所用的原、辅材料中的甲醇、异丁醇、分散染料和聚乙烯醇缩丁醛,油墨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母液、残渣、中间体废物等以及生产、配制过程中产生的含颜料、油墨的有机溶剂废物,都是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代码为HW12的危险废物。有些配料溶剂渗入人体会危及人的造血功能,甚至可以引起肌体慢性中毒,有的还含有致癌成分。而含有这些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等也都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
检察院调查查明,该染料油墨公司违法事实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不能证明2013年至2015年间产生的约14.4吨危险废物依法委托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了处置;二是2016年5月至2017年2月间,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墨桶520余只(约2吨)出售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万某某进行处置,违反了危险废物处置的相关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审查过程中,染料油墨公司多次向检察机关主动提出愿意与检察机关就生态损害赔偿进行和解。承办检察官向检察长作了汇报并获得批准后,决定在全省率先启动公益诉讼诉前和解程序。
早在2018年4月,无锡市检察院就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根据《意见》规定,检察机关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前,侵权行为人主动向检察机关提出和解请求,且符合相应条件的,检察机关可以与侵权行为人通过公开听证程序进行和解。
为科学准确认定该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给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后果,无锡市检察院委托江南大学等单位的五位专家进行论证并出具专家意见。根据专家意见,染料油墨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给生态环境造成损害,应承担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数额为351813元。听证过程中,染料油墨公司对检察机关依据专家意见提出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请求全部接受,并当场签订和解协议。
听证会后,该公司董事长表示:“无锡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充分听取我们和其他各方的意见,出具的专家意见也非常专业和公平,我们对这种处理方式表示感谢!”
据悉,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主管部门专门邀请了公益诉讼检察官对相关领域内的100余家企业做了公益诉讼知识专题讲座,会同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公益损害预防协作。
无锡市检察院检察长俞波涛表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要始终遵循‘诉讼不是目的,维护公益才是目的’的基本价值理念。尝试以公开听证方式进行诉前和解,不仅高效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节约了司法成本,也减少了涉案单位诉累,获得涉案单位的认可,彰显了司法的温度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