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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江阴市检察院持续跟踪监督 推动法院有效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2019-08-13 09:58:00  来源:无锡市检察院

  8月2日,江阴市检察院收到江阴市法院书面答复,称其已按照该院发出的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对违反刑诉法规定应当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而未采纳的案件进行了排查,找出问题症结所在,制定了整改措施,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前期,该院在办案中发现,江阴市法院在审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时,未有量刑建议明显不当且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未提出异议的情况下,存在不与检察机关协商调整量刑建议,就直接作出超出被告人认罪认罚具结书所确定的量刑建议判决的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为推动有效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该院就此问题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开展专项排查。对认罪认罚从宽诉判不一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利用办案职能辅助系统,认真比对分析起诉书和法院判决书,共发现4起法院未按规定采纳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的案件。二是注重分析研判。第一时间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对4起法院未采纳该院量刑建议的认罪认罚案件进行全面分析,研判量刑建议是否合理,最终认为4起案件量刑均未有明显不当。经向分管副检察长汇报后,于7月3日向法院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三是持续跟踪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后,建立相关跟踪监督台账,通过电话询问等方式,详细记录法院纠正阶段情况,保证监督实效。在该院持续跟踪下,江阴市法院进行了认真排查,发现此类违法情况的发生,主要是因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处于施行初期,同类案件办案量大,办案人员在落实该项制度时有所疏忽所导致,并不存在其他案外因素。同时,江阴市法院表示,今后将认真遵守刑事诉讼法规定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有效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