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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安心过年了
2017-12-29 11:07:00  来源:检察日报

  “没想到救助金下来这么快,我终于有钱给新房子装上门窗,今年可以安心在我自己的新家过年了。”寒冷的深冬,家住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某村的小徐接过柳城县检察院检察长梁韬送来的3万元司法救助金后,紧紧握着梁韬的手,连声感谢,热泪盈眶。

  原来在20168月,申诉人小徐就张某故意伤害导致自己严重残疾一案向柳城县检察院递交了申诉书。作为案件承办人的检察长梁韬审查案卷时发现,判决书对小徐受到重伤并致严重残疾的情况没有认定。“我们一定会依法保障你的合法权益!”在充分了解案情和小徐的实际状况后,梁韬说道。 

  随后,柳城县检察院召开检委会议对此案进行讨论,作出了向柳州市检察院提请抗诉的决定。20178月,柳州市中级法院指定柳城县法院对此案进行再审。1025日,柳城县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原审被告人张某由原判处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改判为有期徒刑三年。 

  再审判决后,梁韬主动联系小徐,告知他可以提出刑事司法救助申请。因其行动不便,柳城县检察院开启了“绿色通道”,派检察官到他家核实情况后,再由小徐提交司法救助书面申请。 

  经过多方沟通协商,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就完成了全部审批手续,并将3万元救助金落实到位。“司法救助金一到账我们感到很高兴。我当时想到小徐曾说过‘今年要是能在自家新房子里过年就好了’,于是我们决定立即把司法救助金交到他手上。”梁韬当即与控申科检察官一起赶赴小徐家。“对符合救助的刑事被害人,我们检察官就应该主动作为,按规定告知其办理事项,并通过实地调查核实情况,精准救助,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救助案件中感受司法温暖。”梁韬深有感触地说。(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