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我父亲的病已经治好了!”12月20日,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刘珺在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害人林某家进行回访时,林某的儿子小林高兴地说。
事情还要从2017年年初林某被鲁某打伤说起。年过五旬的林某是湖南省长沙市一汽车美容店的洗车工,今年3月5日,鲁某驾驶小车到该汽车美容店洗车,洗完车后,鲁某因洗车价格问题与林某发生争吵。在双方争吵和推搡的过程中,鲁某持铁棍将林某手部打伤,致其右臂骨折。随即,鲁某被公安人员抓获。后经法医鉴定,林某的伤情构成轻伤。4月26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芙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对于公诉检察官来说,这本是一件清晰明了的刑事案件。但在受理该案的第二天,被害人林某的儿子小林就到检察院找到刘珺:“我父亲受伤后基本失去了劳动能力,突如其来的变故对家庭简直就是灾难。”他说父亲是家中的顶梁柱,仅靠帮人洗车赚取微薄的工资支撑起整个家庭。现在父亲被打伤,连住院治疗的费用都承担不起,只能接受完最基本的处理后,在家艰难忍受疼痛。他把希望寄托在了公诉检察官身上,刘珺顿时感觉到自己肩上的担子沉甸甸的,她说,“你们放心,我一定会尽力帮助你们的。”这是刘珺对他们家的承诺。
在核实完基本案情后,她向鲁某宣讲了法律关于故意伤害罪的相关规定,特别是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争取到的从轻处理结果,并把林某的家庭现状告诉了他。鲁某当即表示愿意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告诉刘珺其家属的联系方式。一个星期后,林某就收到了鲁某家属的赔偿款7.2万元。最终,鲁某也因为认罪悔罪,并主动对被害人进行赔偿,符合社区矫正的条件,被法院适用缓刑,有机会及时回归家庭和社会。案件的起初,是两个家庭的悲剧;案件的结局,是两个家庭又得以重回正轨。
今年5月,第一次到林某家回访时,小林告诉刘珺他父亲已经入住医院并得到了妥善的治疗。在这起案件中,刘珺认为自己所做的其实并不多,但能运用法律帮助被害人维护权益,实现对被害人的承诺,这让她深感欣慰。(来源:检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