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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工作
2017-12-29 11:04:00  来源:检察日报

  “胡检察官,您又这么早过来啦!”1213日一早,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预审大队队长李国兴热情地跟我打着招呼。“这周有什么新类型的案子?诈骗犯罪的证据指引你们拿到了吗?”……每周三是我院侦查监督部检察官到区公安分局派驻检察官工作室值班的日子。

  今年6月,我在派驻工作室查看公安机关案件信息平台时,发现一个尚未被立案的信息: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公安机关移送了李某涉嫌销售假药案。于是,我马上打通了食品药品环境大队负责人的电话。“我们正要跟您说这事,现场查获的美容针有十几支,但是法律对销售这类美容针之类的假药,没有明确认定标准,我们……”他有些为难地说。 

  得知李某主要在直播平台、微信朋友圈里销售美容针后,我意识到其可能涉嫌犯罪,就立案追诉标准、药品性质等问题请示杭州市检察院侦监处。最后,我们建议公安机关对李某涉嫌销售假药案予以立案。 

  本以为这件案子可以告一段落,但有一个细节引起我的注意:李某是未成年人,社会阅历尚浅,从事微整形行业不久,却有稳定的假药货源。“李某的上家是谁?”这个问题始终在我脑海里盘旋。经过与公安机关沟通、仔细排查后,发现一个与李某有大量资金往来的支付宝账户,最终锁定李某的上家胡某,并查获25853支假药、19411盒玻尿酸。在对侦查取证、法律适用等问题提出建议后,我和同事赶往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查获药品情况。经过鉴定,查获的药品均为假药。由于前期工作到位,我院很快就依法对胡某批准逮捕。 

  今年年初,我院对派驻公安分局监督工作提出由“定所监督”向“全域监督”转化、由“挑刺型监督”向“共赢性监督”转化、由“唯数字办案”向“绿色办案”转化的新要求,这自然也就成了我今年的工作计划。近一年来,我们完善了6项制度,包括每周三固定值班日,每周了解刑拘数、立案数,每月走访一个基层派出所,每两个月向区公安分局进行一次类问题专项通报,每季度形成一类案件的证据指引,每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必定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