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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关键词
2017-12-29 11:03:00  来源:检察日报

  今年年初,新任检察长走马上任,他结合我院实际,提出了“小院要有大作为”的发展目标,并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我院重点工程,明确提出办理一批精品案件,探索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领下沉甸甸的军令状,我在年度工作计划中郑重写下“办理一件甚至几件经得起推敲的精品案件,并推而广之”的工作目标。

  时近年末,我在办理了几个公益诉讼案件的基础上又成功办理了江苏省非试点地区第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回顾一年来计划执行情况,我用了五个关键词来概括。 

  第一个:未雨绸缪。6月初,在公益诉讼试点期间即将结束之际。我及时与赣榆区公安、林业、环保、海洋渔业等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跨区域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机制,签订《关于依法办理资源环境案件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试行)》,提出对资源环境案件可能涉及公益受损的情形,检察机关应邀可以提前介入案件,引导调查取证等,为下一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第二个:千钧一发。6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法律,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628日,于某滥伐林木罪案件移送至我院。案卷显示,于某滥伐林地性质为省级公益涵养林。也就是说,如果于某的侵权行为成立、产生公益损害结果,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这起案件很有可能成为公益诉讼制度实施后的第一案。我第一时间向院党组汇报案件情况,获得同意后,在公益诉讼制度全面铺开的第二天,我院对于某滥伐林木公益诉讼案立案审查。 

  第三个:快马加鞭。立案后的第二天,我与办案团队成员赶赴赣榆区城西镇,在于某的带领下,步行约一小时来到望仙河村的朱稽河南岸,实地查看林木毁损现状,核实被砍伐林木蓄积量,做好统计。由林业部门专家计算出生态效益损失,出具林业生态修复意见。当日下午,我们赶到民政部门查询了解到全市范围内没有符合提起此类民事公益诉讼的适格组织。立案后的第三天,为提升诉讼效率,我们选择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路径,将于某滥伐林木公益诉讼案层报江苏省检察院审批。831日,经省院批复同意,我院向法院提起全省非试点地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第四个:百日破冰。125日,法院公开宣判,支持检察机关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处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判令其依据生态修复意见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补种3年生以上黑松苗2000株,并负责养护1年,验收成活率要达到95%以上。 

  第五个:趁热打铁。宣判当天,于某当庭表示自愿修复受损林地,服判认罪。合上卷宗,心里既有满足,也有对未来的信心。在领导的鼓励下,我及时总结经验,提炼做法,形成了颇具特色的公益诉讼办案模式。(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