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我开始接手从未接触过的民行业务。作为一个“新丁”,面对陌生的领域,我一度陷入恐慌。从不轻易认输的我,决定好好“回炉再造”,从头开始学。这样一来,尽快上手也就成了我今年最大的心愿。
于是,我不断给自己加压“充电”,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民事法律法规、理论知识;从一件件案情简单的“小案子”办起,逐步积累工作经验……在不断学习积累的过程中,我理清了工作思路,也渐渐有了信心。
今年3月,正值开学季,有学生家长通过电话向广播电台反映,某小学教室装修后残留刺鼻气味,学生出现咳嗽、眼睛发涩流泪等症状,我院领导听到广播后第一时间安排民行部门介入调查。
那时,我到民行科工作时间不长,对领导的安排也不以为意,认为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民行部门主要职责是对生效裁判文书监督和执行监督,这些主要工作都忙不过来,哪里还有时间为一通听众来电展开调查。另外,就算装修材料真有问题,检察机关的监督措施也十分有限。现在回过头来看,我为自己的想法感到羞愧,那会儿我只是进了民行科,却没有入民行工作的“门”。
院领导发现我有情绪,耐心地跟我说:“检察机关的职责是法律监督,但目光不能具有局限性,要延伸监督触角,尤其是对群众关心、关注、急于解决的事,只要行政机关存在怠于履职的情形,我们就要敢于善于监督。”
院领导的一席话,像一记重锤砸醒了我,让我很快转变了想法,积极开展调查。原来,寒假期间全县共有3所学校装修校舍,由于冬季气温低,不利于有害气体的排放,尽管学校采取了开窗通风等措施,但学生开学入校后仍有身体不适的情况发生。
随即,我院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室内空气质量治理。县教育局高度重视,督促学校立即积极采取措施去除装修残留气味,气味较淡的在教室内放置竹炭包、绿植等,气味较浓的更换教室。采取上述措施后,教育部门聘请专门机构对教室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空气质量已达标。为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我院联合纪检委督促教育局制定《校园装修工程安全新规》。
刺鼻的气味没有了,校园也恢复了往日的生气,师生和家长对我们都赞赏不已。
食品安全专项监督、环境资源专项监督、道路交通专项监督……一年来,我和同事的身影不断穿梭在各个行政机关、乡镇村队,发现并纠正了部分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的问题。我院民行工作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基层民行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先进集体,我在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检察院的岗位练兵中获得“业务能手”称号。
看着取得的这些成绩,对即将到来的2018年,我的底气也越来越足。(来源:检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