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公益诉讼已成为民行检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一直格外关注这方面的工作。截至今年初,我所在的安康市检察院下辖九县一区均未有案件进入诉讼程序,突破这一空白自然成了我今年的一个愿望。
有了这一想法,我就和同事从最基础的工作做起,经常下乡走访,找寻案件线索,但收效不大。
就在工作一筹莫展的时候,我市平利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某公司在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大面积集体茶园堆放弃渣石料、安置石料加工设备,破坏了土地资源。平利县检察院将案件情况上报到我们部门,部门负责人立马汇报给检察长,检察长高度重视,要求我们尽快组织干警到现场调查核实相关情况。
第二天,我和同事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发现群众举报的内容基本属实。随即,我们展开了深入的调查,并向平利县国土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平利县国土资源局回复称,行为人非法占用土地的面积超过10亩,其行为已涉嫌犯罪,超出其管辖范围,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经过我们深入的研究认为,平利县国土资源局存在未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涉案土地仍然处于受侵害状态,决定拟对平利县国土资源局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遂向陕西省检察院请示,后省检察院批复同意将该案移送法院起诉。
11月17日,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宣判,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日前,我与同事再次到现场调查,涉案土地上的弃渣石料已被清运,集体茶园已达到可耕种状态。至此,该案经过长达近一年的时间,终于圆满落幕。
想想明年春天,这块被占用的土地就可以披上绿装,自己年初的小心愿也达成了,我满心欢喜。(来源:检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