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案件办理比作企业生产产品,那么从进料检验、生产过程到出厂检验、售后服务等环节就都需要案管部门进行严格监管。这样的工作既繁琐又劳心劳力,可作为一个典型的“慢性子”来说,我一件事情接着一件干,让产品瑕疵无处遁形,争取用好品质赢得好口碑。
“进厂需检验,原料需优质。”“我院有没有管辖权、嫌疑人在不在案、强制措施是否超期、涉案财物是否移送、材料是否齐备……”每次受理刑事案件时,我都要做到“五个必查”,防止“不合格”案件材料进入审查环节。要不然,不仅会增加“产品”生产成本,还会影响“产品”质量。今年我已经审核受理了1486起案件,不予受理案件53件,相当于每天受理近5个案件。虽然延迟下班是常事,我面对前来移送案件的公安人员还是笑容不减。为了提高“原材料”的质量,我还针对不予受理案件进行分析总结,找出原因提出对策,得到公安机关的采纳。
“从生产到出厂,时时要监控。”每天一上班,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登录业务系统,展开网上案件巡查,看案件办理期限是否报警、案卡填写是否规范、法律文书制作是否符合要求、流程是否规范等。在巡查过程中,我发现辅助办案的新晋书记员对业务系统操作不够熟练,就提炼出了简单易行的操作原则,通过微信课堂的形式让他们“入心入脑”,尽快成为“行家里手”。果不其然,公诉科书记员顾静纯辅助办理的案件在全市案件评查取得满分,为我院赢得了荣誉。
“售后自查,毫不含糊”。案件审结就意味着“产品出厂”,承办人可以松口气了。可对于我来说,却是另外一个流程的开始。今年以来,我和同事已对768件刑事案件进行质量评查,评查数位居全省前列。评查出的问题被逐一列在我院每月一期的《案管通报》,张贴在院公告栏上公示,并要求业务部门及承办人对评查出的问题开展核查,10日内将核查、纠正情况书面回复案管部门。“这也太‘较真’了,连法律文书复制粘贴、引用法条不规范等瑕疵都进行通报,让人脸上有些挂不住。”对于这些声音,我还是带着招牌笑容,表示“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渐渐地,同事们熟悉了我那“慢条斯理、水滴石穿”的工作特点,与此同时,我还收获一个“叨叨管家”的称号,只愿2018年不用唠叨,案件瑕疵再也不见。(来源:检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