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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零瑕疵
2018-01-09 14:54:00  来源:检察日报

  【海安县人民检察院】

  “@亲们,11月案件质量监管报告新鲜出炉了,恭喜‘零瑕疵’的伙伴们。请公诉、侦监等部门内勤速到案管科领取报告。”20171127日一大早,海安县检察院“海检苑”微信群发出了这样一条信息。 

  “我要为自己点个赞,本人本月办理的25起案件没有一件被通报,看来‘严管’才能零瑕疵。”该院公诉科副科长、最年轻的员额检察官朱敏难掩兴奋地说。 

  司法体制改革后,员额检察官办案权限变大,少了科长、分管检察长审批,怎么保证办案质量?改革伊始,该院就围绕如何强化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开展专题调研。 

  “20172月,我院出台司法办案监督制约机制,主要包括案件质量监管报告、案件瑕疵约谈等制度。”海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彦说,所谓案件质量监管报告制度,是由案管部门组织对检察官线上、线下办案情况进行评查和监管,将被评查人员所办案件的瑕疵情况加以整理,从而形成每月监管报告。而案件瑕疵约谈机制,就是在上述监管报告基础上,由分管院领导及时约谈出现办案瑕疵较多的承办检察官,进行问责谈话。 

  “案件瑕疵约谈制度建立以来,我院先后有8人被约谈。约谈记录和每月案件质量监管报告均记入司法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每季度定期公示,作为对检察官考评的依据。如果同一承办检察官同一年度产生两份以上约谈材料,则取消其该年度一切评先评优资格。”陈彦表示,司法办案监督制约机制实行以来,该院案件有效判决率达100%,无捕后判缓、无遗漏监督线索、无遗漏纠正违法、无当事人瑕疵反馈等情形,在相关单位多次组织的案件质量评查中,该院案件质量瑕疵率由32.6%下降到8%。(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