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闸区人民检察院】
“保护长江生态,关键要从源头斩断非法收购长江水产品利益链,除了非法捕捞者,收赃人员同样也应受到惩罚。”近日,经港闸区检察院追诉,沈氏兄弟两人因多次收购非法捕捞水产品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案件宣判后,承办检察官对记者说道。
2017年4月,该院在审查渔民顾某等4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过程中,发现顾某雇用他人曾在2016年3月至5月长江禁捕期间,多次利用多锚单片张网(俗称底扒网)进行捕捞作业,非法捕捞水产品共计3153斤,并将大部分捕获的水产品销售给沈氏兄弟。
“沈氏兄弟两人明知是长江禁捕期,仍多次开小艇到渔船上收购非法捕捞的水产品,其行为可能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承办检察官介绍说,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公安机关通过侦查对上述事实予以确认。根据相关证据材料显示,仅沈氏兄弟中的一人收购水产品价值就达7886元。
2017年6月27日,该院将被告人顾某等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与沈氏兄弟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事实进行并案处理,一并向法院提起公诉。
“沈氏兄弟追诉案件只是我院近年来开展长江生态司法保护专项行动的一个缩影。”据该院检察长瞿忠介绍,2016年以来,该院办理非法采矿采砂、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长江水资源类案件16件76人。一方面,该院通过组织公安、法院等部门召开专题研讨会,统一案件执法认定标准,并适时介入案件侦查,引导取证,形成打击该类案件的合力;另一方面,还邀请当地渔民、渔政执法人员旁听相关案件法庭审理,并针对案件易发区域、行业开展普法宣传,有效预防该领域案件的发生。
“目前,我院与海事、航道管理、公安等部门已经就打造‘长江流域南通段环境资源保护执法联合体’达成一致意见。下一步,相关部门将深入研究,构建共同治理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形成长江保护合力。”瞿忠说。(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