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区人民检察院】
“用身边的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很有说服力,让我们知道‘校园贷’套路多,不能碰!”近日,近百名南通开放大学学生现场旁听由崇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校园贷”诈骗案件,大学生小王感慨地说道。
2016年3月起,陈某伙同他人在从事给大学生申请办理大学生网络贷款过程中,发展了肖某等一批学生做代理,让肖某等人以办理“大学网络贷款不需要还钱”为由,拉拢大学生到陈某处办理贷款。陈某通过代理要求学生准备专用手机卡和银行卡,待贷款到账后就全部扔掉,造成贷款公司后期追债困难和财产损失。陈某在办理贷款事成后一般收取贷款总额的20%至35%作为劳务费,学生代理肖某等人也获得一定比例的手续费。检察机关目前审查查明,陈某涉嫌诈骗金额达180多万元,肖某涉案金额达40多万元。
为此,崇川区检察院在依法办理“校园贷”案件的同时,积极开展该类犯罪预防工作,及时组织检察官走进校园进行专题法律宣讲,并制作以“校园贷”为主题的专题片在高校进行巡回播放。除此之外,该院还邀请省、市电视台采访办案检察官拍摄新闻宣传片,通过一系列普法教育活动把大学生从“校园贷”的陷阱中拉回来。
“‘校园贷’案件涉及面很广,涵盖教育、金融、网络信息安全等多个领域,是一个系统性很强的社会问题。”该院检察长邹建华表示,下一步,将结合办案情况,以书面报告的方式向相关部门反映“校园贷”案件的发案情况和特点,从更加宏观的角度来推动辖区社会治理创新。(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