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人民检察院】
“李某的案子已经圆满解决,通过受理审查工作总算给群众一个满意答复了!”近日,启东市检察院控申科干警小曹将受理审查报告交给科长时说道。从2016年开始,该院尝试转变接访理念,在做好信访接待的基础上,对之前信访案件受理审查表进行“深加工”,从信访人基本信息、主要信访诉求、主要信访情况、受理审查情况、信访风险情况等5方面进行实体分析,形成受理审查报告,把好涉法涉诉信访“入口关”。
李某是一起民事诉讼案件的被告。之前,因在外办厂经营需要资金,其便向赵某提出民间借贷,但由于双方对于还款问题产生分歧,为此,赵某将她告上法庭。法院受理此案,并作出支持赵某的判决。而李某对此表示不服。
于是,李某来到启东市检察院控申接待室,接待人员详细了解李某的诉讼过程,发现她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她的情况不符合受理条件。接待人员耐心地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而李某则认为检察院不受理是推卸责任。于是,在一段时期内,她不断来信来访。
“为妥善解决李某的诉求,我们一边安抚其情绪,一边对她的案件开展受理审查。”该院控申科负责人说,通过反复询问申诉人、调取案卷等形式,该院全面了解该案的相关情况,发现该案公告送达判决时存在瑕疵,法院在向同为被告的某印绸厂公告送达民事判决时将“印绸厂”错误表述为“印刷厂”。于是,该院依法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法院采纳后作出补正裁定并予以更正。
“我们开展的这次信访案件的受理审查,确保受理审查过程情况清、审查实、结论明,不仅办案更加规范,当事人也比较满意!”该院检察长陈新建表示,2017年,该院对该项工作又进行重点推进,在尽可能做好申诉人释法说理的同时,更加密切关注申诉人的动向,及时提供相关帮助,并与法院等部门加强配合,共同做好矛盾化解及风险防控工作。(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