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3日,未成年人魏某走出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的大门,看到在门口等他的父亲,脸上露出欣喜的笑容。
事情回到2017年的12月21日,脸庞稚嫩的魏某光着脚,穿着借来的肥大棉衣出现在法庭上。他瞟了父亲一眼,眼神里有着一丝冷意。
魏某于2017年7月至8月间,多次凌晨入室盗窃他人财物共计4811元。案发后,除一部手机丢失外,其余被盗物品均予以返还,但魏某父亲拒绝替儿子赔偿丢失的手机,致使本案未达成和解。检察机关经社会调查了解到,魏某家境困难,父亲常年在外打工,父子关系淡薄。2017年6月,魏某随父亲来到石家庄,辍学在家,不幸走上歧途。
同年11月,该院检察官在提审时,发现魏某只穿了一件单衣,原来,魏某的父亲一直没给魏某送任何衣物。检察官多次做工作,魏某父亲都以家庭困难为由,拒不履行监护责任。为保障魏某的诉讼权益,检察官聘请了居委会的合适成年人在场,并为他聘请了法律援助律师。
“孩子犯错误后让他‘自作自受’,这不该是作为父亲解决问题的方案。他只有16岁,已经没有母亲,你不该用爱去暖化和教育他吗?”法庭上,检察官针对此案的特殊性,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对魏某的父亲进行了强制亲职教育。同时,检察官也告诫魏某:要勇于承担责任,学会爱与被爱。
为了确保后续保障不缺失,检察官又和相关部门联系,免费让魏某去某职业中专进行培训,学习一技之长,并要求魏某父亲定期到检察机关接受专业的教育指导。
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魏某有期徒刑五个月。庭审结束后,检察官买了件崭新的棉衣送给他,穿上新衣的魏某,感到阵阵暖意。在检察官的教育下,他的父亲也发生很大变化,庭后积极筹款赔偿,并答应接孩子出狱。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一幕。(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