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上海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为指引,锚定上海“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战略定位,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探索相适应、相匹配的涉外检察工作。今年以来,上海市检察院成立涉外检察工作协调小组,以“涉外检察融合履职机制”创新项目为抓手,推动涉外检察工作聚势成势、走稳走实。
一是坚决守好对外重要门户。守住上海作为全球最大口岸城市、全国外国领事馆最多城市的安全底线,从严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治安全犯罪;办理“7·17”缅北特大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相关经验在全国推进会上交流;协同开展打击走私、毒品、偷越国边境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守护国门安全。二是积极服务高水平开放。率先建立自贸检察机制,办理利用自贸区先行先试政策虚构境外投资骗购外汇案等全国首例案件,服务上海为国家试制度、测压力、探新路。首创“法治副园长”机制,为企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提供法治服务,连续7年开展护航进博会专项行动,助力上海当好“一带一路”桥头堡。三是有力助推创新高地建设。五年来,办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2120件。办理首例假冒在我国核准领土延伸保护的国际注册商标案等新型案件,获多国使领馆照会致谢,助力增强外资投资中国信心。首创知识产权权利人中英双语告知、实质性参与刑事诉讼等机制,相关经验在全国推广。四是积极融入制度型开放。在办案中依法主动适用TRIPS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等。办理全国首例“洋垃圾”进口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网站刊载,为国际生态环境治理提供司法样本。成功办理首例利用虚拟币跨境洗钱案,参与FATF(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对我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评估,为修订反洗钱国际标准贡献智慧。五是着力培育一流涉外人才。发挥上海外事资源集聚优势,将涉外检察人才培养纳入五年规划,组建126人的涉外检察人才库,三级院分层设立涉外办案团队。联合上海外国语大学成立上海涉外法治检察研究中心,与上海交通大学联合办班,检校共育涉外法治人才。赴德国、荷兰等出访培训23批72人次,开拓视野、提高能力。
下一步,上海检察机关将深入落实全国涉外检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夯基础、增质效、强保障,在完善涉外检察工作体系上提供上海经验,在丰富涉外检察履职上探索上海方案,在强化涉外检察支撑保障上作出上海贡献,谱写上海涉外检察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