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宜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的闵熙君贪污、受贿案提起公诉。
经审查查明:2011年底起,被告人闵熙君在担任宜兴市宜城街道山林村党支部书记、宜城街道拆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期间,利用协助政府对山林村进行征地拆迁补偿的职务之便,非法收受拆迁户盛祖生等13人的贿赂共计27.8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于2012年至2015年间,指使他人虚构补偿事由、伪造相关补偿单据,骗取政府补偿款三次,共计10万余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8月2日,宜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的闵熙君贪污、受贿案提起公诉。
经审查查明:2011年底起,被告人闵熙君在担任宜兴市宜城街道山林村党支部书记、宜城街道拆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期间,利用协助政府对山林村进行征地拆迁补偿的职务之便,非法收受拆迁户盛祖生等13人的贿赂共计27.8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于2012年至2015年间,指使他人虚构补偿事由、伪造相关补偿单据,骗取政府补偿款三次,共计10万余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