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8日,惠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特大网络贩枪案一审宣判,惠山区人民法院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对赵文东、陈晖等7人判处三年至十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该案系公安部重点挂牌督办案件,省公安厅厅长刘旸对该案作出批示。
经审理查明:2014年至2017年3月期间,被告人赵文东(男,39岁,广东深圳人)通过黄庆斌(另案处理)等人将购买的14支枪支出售给被告人陈晖(男,37岁,江苏无锡人)、许磊(男,36岁,江苏无锡人)、曹峰(男,38岁,江苏无锡人)等人。被告人陈晖单独或者伙同被告人许磊通过被告人赵文东、莫名(男,43岁,中国香港人)等人购买12支枪支、3000余发铅弹,其中被告人陈晖伙同许磊将通过被告人赵文东购买的制式P226手枪1支出卖给被告人王鹏(男,43岁,江苏南京人)。被告人曹峰通过被告人赵文东、莫名购买4支枪支、6000余发子弹,并通过被告人赵文东介绍被告人徐昊悦(男,34岁,江苏苏州人)购买西格绍尔P226型9mm半自动手枪1支。涉案枪支共17支,其中制式枪支4支、气枪13支,涉案子弹1.3万余发,其中火药弹、气枪弹各6000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