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9日,江阴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涉案金额高达1.8亿元的特大合同诈骗案被告人刘童提起公诉。
经审查查明:2016年5月至6月,被告人刘童(女,35岁,山东滨州人)隐瞒被法院列入失信黑名单并被北京警方上网追逃的事实,谎称其为具有渠道优势的平行进口车商,可获得大幅低于国内市场价格的平行进口车,与天高众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承包经营协议,并成立江阴市龙港仁亿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成为上述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经营期间,刘童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吸引客户购买,大量收取客户定金,并以折抵车款等虚假理由向部分客户借款,再以各种理由拖延交付或不交付车辆。如有客户上门追讨,其即按市场价向国内车商购买车辆交付客户,“高进低出”亏本销售。同时,其将部分购车款用于个人债务支付、房产购置及日常个人消费。在明知公司亏损严重、无履行合同能力的情况下,刘童仍大肆签订汽车销售合同,收取客户购车款。截至案发,该案共造成客户损失人民币1.8亿余元,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目前,该案正在法院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