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为确保监管场所的安稳和社会和谐稳定,2月5日,驻宜兴监狱检察室在与监狱的共同努力下,妥善处置一起罪犯释放难个案,切实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体现人性化执法。
宜兴监狱十一监区服刑人员曾某,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1年10个月有期徒刑,于2017年1月6日投入宜兴监狱服刑,刑期至2018年2月5日。该犯自入监后就未与家人有过联系,考虑到其家庭特殊性,驻监检察室于2018年1月上旬便与监狱教改科共同商定刑释衔接措施。后经发函至当地司法局,曾某的妻子才与监狱取得联系,并委托其堂弟将曾犯接回。随后驻监检察室和监狱及时与堂弟沟通,其表示自己来接。1月底,堂弟突然临时告知因春运期间车票紧张无法来接。鉴于这一突发状况,驻监检察室与监狱相关职能科室立即启动刑释应急预案。
2月5日释放当天,驻监检察室干警与监狱民警一起将曾犯送至宜兴高铁站,高铁站民警为其开通“绿色通道”,将曾犯送上高铁后联系其家人,并告知动车班次及时间。曾犯家属对驻监检察室和监狱做的工作表示感谢。至此,通过检、监密切配合,此次释放难事件得以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