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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公益诉讼公告】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对顾正锋、曹伏乐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2024-02-28 10:31:00  来源:正义网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锡新检民公告〔2024〕1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顾正锋(公民身份号码320922********6352)非法捕捞水产品,曹伏乐(公民身份号码413026********5112)等明知他人非法捕捞水产品仍予以收购的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将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旺庄路138-2号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联系电话:0510-80839513

  特此公告。

  2024年1月26日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