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立峰) 2018年1月2日,新年第一个工作日,重庆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工作人员李静开始配合重庆市司法局,录入人民监督员的相关数据。在2017年12月全国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系统部署活动后,李静专门负责与市司法局联络,配合司法局完善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
早在2017年9月,重庆市作为首批11个运行该系统的省份之一,主动增设了互联网,在全市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工作条线安装运行该系统,并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完成管理信息系统的部署、调试和模拟试用等工作。
在运行使用过程中,检察机关注意到,在系统设置中没有“分院”一级,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务公开活动后,分院无法录入基层检察院的相关信息。针对使用中发现的这些问题,重庆市检察院主动与市司法局沟通协商,推动系统的完善。
通过三个多月的应用,系统最明显的效用就是与市司法局、人民监督员的沟通联络更加便捷和高效。人民监督员对该系统普遍持欢迎的态度。他们表示,可以随时登录系统,及时全面地了解各种信息、查看自己的履职行为、掌握各种检务活动,消除人民监督员对我们检察工作的怀疑,提升了检察工作的公信力。
2017年以来,重庆市检察机关按照最高检的相关规定,对职务犯罪拟撤案、拟不起诉案件等“两类案件”,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来提出意见。截至目前,该市检察机关已经录入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案件4件。
李静说,重庆市检察院2018年将组织该市人民监督员工作条线开展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培训,确保所有人员都能独立正确使用。(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