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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红色基因 在推进中国之治中贡献检察力量
2020-06-04 09:48:00  来源:正义网

  ——专访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春雷

  │本刊见习记者 杨 赞

  陕西是一片革命热土,这里有延安精神、有梁家河,红色资源得天独厚,被誉为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如何用好红色资源、传承好红色基因,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在推进中国之治中体现检察担当,陕西省检察院检察长杨春雷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近年来,陕西省检察院提出“传承红色基因、打造陕西检察品牌”的发展思路。就陕西来讲,红色检察文化有哪些特点?如何将传承红色基因与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方向结合起来?

  杨春雷:陕西历史悠久,红色资源十分丰富,是奋进新时代的宝贵精神财富。陕西也是人民检察制度的重要发展地,党中央在陕北设立工农检察局及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检察处、高等检察处等机构,形成了宝贵的红色检察文化,其以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司法为民、勇于担当为基本特征,是红色文化内涵价值在检察实践中的升华。近年来,陕西省检察机关把传承和弘扬红色检察文化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战略工程,提出了“传承红色基因、打造陕西检察品牌”的发展思路,不断夯实检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思想根基,以此带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力争多项业务工作创出陕西品牌。

  传承红色基因,就是要将红色基因融入检察血脉,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2018年以来,陕西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红色经典诵读”活动,举办“红色检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专题研讨会,教育广大检察人员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永葆政治本色。同时,把培育和弘扬红色检察文化作为引领和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重要抓手,建立38个政治思想教育实践教学基地,组织党员干部赴杨家岭、梁家河、马栏、照金等革命旧址,开展革命传统教育,从延安精神、梁家河大学问中汲取营养,使之成为凝聚检魂、战胜困难的强大精神力量,化作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永恒动力。

  记者:纵观人民检察制度发展进程,其实质是一部植根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的历史。陕西省检察机关在检察工作中如何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

  杨春雷:人民性是红色检察制度的基石,也是检察机关的根本属性。进入新时代,陕西省检察机关积极顺应人民群众新需求新期待,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司法。

  一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2396人、起诉3545人,省检察院挂牌督办14起涉黑案,一批横行乡里的“村霸”“砂霸”受到惩处;重拳“破网打伞”“打财断血”,批捕“保护伞”25人、起诉26人,确保人民安居乐业。二是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起诉职务犯罪71人;救助困难群众717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31万元。与相邻省份联合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治理、“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等专项监督活动。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金融领域犯罪730人,起诉“套路贷”、非法高利放贷等犯罪873人。三是主动适应民营经济发展新需求,着力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加强与工商联沟通联系,组织“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开放日、“服务民营经济论坛”等活动,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对涉民营企业案件坚持一视同仁、平等保护,对221名涉案民企人员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不捕涉案民企人员342人、不诉212人。四是积极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着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争取省委支持召开全省未成年人保护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推进会,省检察院发挥总协调职责,联合省教育厅出台预防中小学生、幼儿园学生性侵害工作实施方案,对3294所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专项督导,校园“三防”体系进一步完善;与团省委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化、社会化。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全省三级检察院437名领导干部和683名检察官分别担任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五是关注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坚持信访件件有回复。受理群众来信6139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达100%,3个月到期办结答复率为93.59%。

  记者:目前,各级检察机关正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陕西省检察机关是如何将各项改革部署、举措落得更实更细的?

  杨春雷:2019年,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对内设机构进行了系统性、重塑性改革,“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检察工作新格局初步形成。陕西省检察机关以此为切入点,统筹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持续做好改革“精装修”,在巩固中深化、在深化中巩固。

  其一,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确保认罪认罚自愿性、合法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逐步上升,2019年12月达到83.79%,适用罪名108个。其二,积极推行刑事执行巡回检察及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改革。实行“派驻+巡回”新模式,组织对全省20个监狱开展了25次为期163天的常规巡回、专门巡回和跨区域交叉巡回检察,发现各类问题322个,发出检察建议41份、纠正违法通知书45份。在公安机关支持下,向全省129个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室,实现市县全覆盖,促进了执法规范化。其三,推进监检衔接工作规范化。加强与监察委等的协作配合,逐步建立严格明确的办案规范和衔接通畅的工作机制。其四,切实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机制。全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21557件。全省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336人次、副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385人次。其五,积极借智“外脑”提升工作水平。省检察院聘请了105名法学、环保等领域学者和实务专家担任咨询委员,组织对三级检察院9件疑难、复杂案件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会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对相关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其六,建立业务研判与考评激励机制。加强业务指导管理,坚持每月对市级检察院25项核心业务数据指标进行分析通报和研判,为党组决策提供依据。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和检察官业绩考核办法。创新检务督察方式,每季度开展一次“检务督导面对面”,以视频问询基层检察院、市级检察院点评的方式,促进最高检和省检察院重大工作部署在基层落地落实。

  记者:在实现检察监督体系和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方面,陕西省检察机关有哪些思路和举措?

  杨春雷:我们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找准工作切入点、着力点,切实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上体现新担当。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始终,落实到履职全过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在服务大局上展现新作为。自觉服从和服务国家工作大局,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与大局稳定,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对民营经济平等保护,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和自贸试验区建设,为陕西社会和谐稳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新时代追赶超越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三是在忠诚履职上谋求新发展。坚持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积极履行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优刑事检察工作;聚焦生效裁判、虚假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加强类案指导,做强民事检察;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重点,落实精准监督,做实行政检察;加大“4+1”领域案件办理力度,积极稳妥探索扩展新领域案件,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积极拓展参与社会治理途径,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规范引领作用。四是在推进检察改革上实现新突破。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办案组织和办案团队建设,强化员额动态管理,建立以“案-件比”为核心的质量指标评价管理体系。五是在提升履职能力上呈现新气象。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持续转变司法理念,全面提升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培养专业能力、弘扬专业精神,提高检察人员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检察智慧的能力,努力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坚持固本强基,着力攻克基层基础建设难点、痛点,切实增强基层检察院履职意识和能力。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