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浙江省遂昌县检察院 毛琳云
利用勘界公司和农户之间的信息差,骗取农户钱财,4月14日,经贵州省纳雍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周某洋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21年7月,周某洋大学毕业后到纳雍县某村村委会帮忙做事,2022年5月开始担任该村村委会主任助理。当地农户建房时需要勘界,都是自行联系勘界公司,因勘界公司对当地情况不熟,周某洋便带领勘界人员到户进行勘界。
工作期间,周某洋发现很多农户并不清楚勘界的收费标准,就私下和经常在该县负责勘界的两家公司勘界人员协商,由其统计好需要勘界的农户并收取勘界费用后,联系勘界人员来勘界,周某洋再统一把勘界费支付给勘界公司。
此后,当地有20户农户因需要建房勘界找到周某洋,周某洋向农户隐瞒勘界公司收费标准(每户1000元或者1500元),虚构超高勘界收费金额,收取20户农户共计8.5万余元勘界费。周某洋向勘界公司支付了勘界费2.45万元,留下6.1万余元供自己使用。其间,曾有农户向周某洋了解是否将费用转交给勘界公司。周某洋为了隐瞒自己多收勘界费的行为,将自己另外一个不常用的微信号名称和头像都改成和某勘界公司工作人员一样的,伪装成勘界人员,然后使用该微信号和自己经常使用的微信号聊天、转账,并将截图发给农户,骗取农户信任。
2024年8月,因勘界费本应由各地政府承担,纳雍县组织退还农户缴纳的勘界费。有人反映缴纳的勘界费和退还的费用不一致,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周某洋将收取的勘界费全额退还给农户,并在9月27日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2025年2月10日,纳雍县公安局以周某洋涉嫌诈骗罪移送该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纳雍县检察院审查认为,周某洋诈骗数额6万余元,属于数额巨大,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考虑其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法定减轻、从宽情节,可对其减轻处罚。但周某洋作为村干部,利用工作便利骗取农户财物,且时间跨度长,有追究刑事责任的必要性。因此,检察机关提出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的量刑建议。
4月14日,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提出的量刑建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说法:
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司法工作中要充分考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周某洋诈骗数额巨大,其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虽然其具有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但其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犯罪行为系侵害民生资金、行为时间跨度较长,且其在实施诈骗活动中通过制作虚假转账记录让农户相信其代收代缴的行为,说明其主观恶性较大、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故检察机关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性提出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的量刑建议,没有适用缓刑,体现了“宽”中有“严”,而通过对周某洋减轻、从宽处罚,避免了刑罚的严苛性和机械性,激励引导其悔过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