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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卫东:谈一谈电信诈骗那点事
2018-02-01 16:24:00  来源:

  江阴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案管科科长陈卫东

  记者:“目前还没有具体完善的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对于监管责任的法律规定”,这是不是意味着一旦电信网络诈骗案发生,公诉机构很难追究银行或者第三方支付平台方面的责任? 

  陈卫东:首先说明一下,公诉机构的概念是明确的,特指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只能追究犯罪的责任,即刑事责任。对于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无权追究。从电信诈骗的具体流程来看,银行或者第三方支付平台往往充当了电信诈骗转移赃款的工具。美国里根总统再被刺杀后并没有在美国禁止持有枪支,而是说“枪不杀人,人杀人”。也就是说主导犯罪行为的是人,而不是犯罪工具。银行或者第三方支付平台只是无意识的充当了电信诈骗的犯罪工具,不可能承担刑事责任,除非可以证明它们是有意识的在帮助实施电信诈骗。如果有证据证明银行或者第三方支付平台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而提供帮助,则可以追究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但依目前状况,几乎不可能证明银行或者第三方支付平台“明知”,原因之一与“目前还没有具体完善的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对于监管责任的法律规定”有很大关系。当然如果有了这样的规定,最大的内容还是民事或者行政的责任,电信网络诈骗的被害人就可以追究银行或者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民事责任,行政机关也可以据此作出行政处罚。 

  记者:我们知道一起诈骗案最终能够得逞,这个过程需要诸多“环节”的失控,才会有那个结果。但往往是受害者承担因此所有的损失责任。在类似的电信诈骗案件中,相关责任认定是如何实践的? 

  陈卫东:确实,一个电信诈骗案件会有多个环节,往往涉及电信、网络、银行等单位。诸如今年检察院办理的多起电信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都会花费大量资金用于网络推广,相关单位并未对这些公司进行实质审查,导致一些骗子公司出现在网络上吸引被害人的注意后,引诱被害人上当受骗,但是最终也很难依据一定的法律规定对这些网络运营商追究责任。即使找到部分法律依据能证明网络运营商等单位有过错,通过民事诉讼的程序要求赔偿,维权成本也很大。媒体上报道过有些个人或单位就状告银行并获利胜诉的例子,当然这样的事例非常的少。社会或者民众希望公安、检察、法院在办理刑事案件的时候最好能一并查清银行等部门存在责任,在未破案或犯罪分子退不出钱的情况下,由公检法向这些部门追偿被骗财物,但这样的想法完全不可行,因为它违背了基本的法律分工,全世界都没有这样做的。司法权作为公权力,如果介入私人领域,可能会产生更大的社会危害。当然,如果被害人提起民事诉讼缺乏相应证据,司法机关可以提供相应的帮助。 

  记者:虽然近年来司法机关、各级政府和媒体加大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力度,银行对于柜台转帐、汇款要求填写风险提示单,但一般的社会民众对于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意识依然极其薄弱。在你看来一般民众防范意识薄弱的原因有哪些? 

  陈卫东:第一个是诈骗手段在不断变化,从最初的重金求子、冒充熟人等诈骗方式已经发展到现在的炒黄金、原油类诈骗,甚至一些诈骗手段开始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导致一般民众防不胜防。第二个是民众对电信诈骗的关注不够,很多人都是被骗后或者周围有人被骗后才会去注意电信诈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不利于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第三个是科技的发展日新月异,每个人都几乎无法避免接触现代科技,对技术的掌握有先有后,先掌握的如果用来实施诈骗,后掌握的很难识破。 

  记者:俄罗斯甚至为此专门出台了一部法律规定通讯运营商的行为,“这一法律规定俄电信运营商在发现匿名诈骗电话后立即终止对其通信服务,当运营商监测到使用者通过技术手段暗中更改真实电话号码,须立即停止提供这一通信服务。”请问,我国是否有类似的法律在规定通讯运营商的责任? 

  陈卫东:据我了解,电信网络诈骗成为一种社会公害后,我国的国家层面也采取了多方面的举措,包括司法领域细化证据标准和适用法律标准,也包括行政领域出台相关的政策、文件。但尚未听说制定专门的法律。俄罗斯的做法值得借鉴,央视播发此新闻,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民众的心声。我个人认为,运营商作为具有一定垄断性质的得益集团,只有让其承担起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才能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奠定扎实的基础。我想,通过不断的深化改革,这样的局面总是会到来的。 

  记者:有人认为是贫穷滋生了那么多无业青年加入电信诈骗行列,因为贫穷甚至出现“诈骗村”、“诈骗乡”。你怎么看? 

  陈卫东:对于侵财型犯罪来说,有三大因素决定了犯罪是否会发生。一是价值观(道德水准),二是经济状况,三是风险判断(被追究法律责任)。我在《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一文中关注的群体都是贫穷的无业青年。对于他们来说,在犯罪产生的三大因素中贫穷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原因。至于“诈骗村”、“诈骗乡”的出现,我认为主要原因是风险判断,中国也有很多贫穷的地方并没有做电信诈骗这个事情,出现“诈骗村”、“诈骗乡”都是当地的社会治理出了问题,最起码是打击不力,甚至有些地方政府或官员能间接从中获益。从事诈骗的人员认为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概率小之又小,收益却是越来越大,当然会从一个人蔓延到一个村、一个乡了。公安部通过调研总结,确定了广西宾阳、福建安溪、广东电白、湖南双峰等七个重点地区进行挂牌整治,地方党委、政府一把手总负责。经过整治,有的地区情况明显改观,比如广东电白,相应的,公安部也予以摘牌。但与此同时又有新的热点地区出现。因此从遏制犯罪的路径来看,对于个人提高其道德水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改善其贫困现状是根本之道,而对于地区、群体来说,提高打击效果,让其判断出犯罪的重大风险而不敢越雷池,则是现实的有效之道。(来源:法治全澄) 

  编辑:俞洁